申报时间:按季度实行常态化申报。
工作文件:《山东省大数据产业生态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》(鲁工信数据〔2022〕146号)。
申报要求:详见《关于开展全省大数据产业生态建设工程入库申报的通知》(鲁数信发〔2022〕6号)。
注意事项:请准备好图片、承诺书签字盖章扫描件、各类证明材料扫描件等申报材料,一次性填写上传。
友情提示:大数据产品示范基地由大数据产品研发企业申报,大数据产品示范基地立足于申报企业自身,自主研发大数据产品并形成产业规模,具有研发示范效果,不同于产业园区、产业基地多家企业集聚的情况。本项入库适用省数据信创协会“大数据工程研发中心”、“数字化产品创新示范基地”申报。